誰需要PAL ( 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誰又不需要PAL??
今年初,加拿大移民局為全世界送上了個重磅好禮,除了對畢業後工簽(PGWP)及陪讀配偶工簽的要求從嚴之外,另一個讓國際學生緊張,更是讓加拿大各省高等教育機構冷汗直流的新政策就是:每一個要前往加拿大就讀的國際學生,皆需擁有一份PAL伴隨學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才能提交到IRCC申請學生簽證。
收緊發出學簽的這個舉措,主要是希望能借此讓快速移入加拿大的國際人口趨緩,畢竟最快移入加拿大的方式,就是一直執行至今的留學加拿大🡪畢業後工簽🡪有機會提出永居申請。但加拿大政府已意識到,過快的移入行為,讓原本步調緩慢的加拿大,在醫療,住房等基本民生需求上,趕不上人口成長的速度,同時也發現有許多濫用加拿大學簽的行為不當學生,假學簽之名;行僅打工之實,因此,才有這個新政策的建立。
以下為申請學簽時”不需PAL"的情況,不在此列者,皆需PAL
- 申請就讀學前班、小學或中學(最高到 12 年級)
- 申請就讀碩博學位
- 已入境加拿大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情況:
- 已有學簽,只是申請延長
- 已有工簽
- 已是短期居留者並在指定學習機構(DLI)就讀的訪問學生或交換學生。
- 已是短期居留者,並已完成了您在所註冊的DLI 所要求的條件式入學要求的課程
- 在驅逐令之下,但目前未能被驅逐出境
- 擁有至少六個月以上的短期居留許可(TRP)
- 移民法中明訂的"受保護”之人
- 您擁有符合以下一項獲得永久居留權資格:
- 基於加拿大人道理由
- 基於現行公共政策
- 身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同居關係人且符合加拿大境內家庭團聚項目永居申請規定者
- 您是屬於以下情況之一且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國公民的家庭成員:
-
- 學簽持有者
- 工簽持有者
- 六個月以上短期居留許可持有者
- 依據《訪問部隊法》在另一個國家的武裝部隊成員
- 經認可的外國政府代表
- 特定體育活動或賽事的參加者
- 外國新聞媒體派駐加拿大的新聞從業人員
- 宗教人員
- 移民法中明訂的"受保護”之人
- 有資格以人道理由申請永居者
- 有資格以現行公共政策申請永居者
- 有資格以配偶或同居關係人,通過加拿大境內家庭團聚項目獲得永居身份者
-
希望以上資訊,能為想前往加拿大就讀,或已在加拿大境內正煩惱著工簽轉學簽是否需要PAL 的同學們一個較清楚的回答,若還有其他更進一步的簽證問,請洽楓禾留遊學。